4.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一年;
5.已完成不少于100畝的植保作業量,需提供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
6.簽訂安徽省植保無人飛機試點補貼對象承諾書;
7.提供縣級農機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江 蘇 省
試點產品:遙控飛行噴霧機
補貼標準:10升及以上電動多旋翼植保無人機,14000元/架
試點范圍:南京江寧區等43個縣(市、區)
補貼時限: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8日。
補貼對象: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機暫不予補貼。每個試點縣補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33臺,同一個購機者補貼上限為5臺。
補貼申請條件:
1.擁有一定數量的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并提供培訓合格證明;
2.有健全的植保無人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并提供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
3.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并在申請補貼的機具上粘貼登記標志;
4.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一年;
5.已完成不少于200畝的植保作業量,需提供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
6.簽訂江蘇省植保無人機試點補貼對象承諾書(附件3);
7.提供縣級試點細化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試驗示范范圍、規模
在全省范圍內,每個縣(市、區)不超過10臺。
二、試驗示范機具技術條件
1.空機質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飛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載藥量10升以上(含10升);設計飛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設計飛行真高不超過20米,能夠控制在視距內或擴展視距內操作;有固定的藥箱安裝位置和唯一匹配緊固件,一款機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藥箱。
2.有操作人員身份密鑰接入裝置,能夠做到經密鑰連接后方可作業飛行;加裝有飛行控制芯片、電子圍欄、避障系統軟件、作業飛行數據實時記錄存儲設備和施藥作業系統,具備防重噴漏噴、防農藥漂移功能,能夠實現作業飛行可識別、可監測、可追查。